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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海淀人才参保人员仔细阅读如下内容)
(《社保卡》查询)点击
一、查询并牢记“编号”: 请登陆海淀人才网站,点击“社保信息查询”,输入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如果显示有本人的《社保卡》,请牢记相应“编号”(并将“编号”写在需要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在规定集中领取时间内,来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柜台”(与“编号”对应)排队领取。 如果没有显示本人的《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海淀人才陆续收到《社保卡》后,会及时在网站上“社保信息查询”公布(想了解详细情况,请参看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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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批集中领取《社保卡》时间: 2010年3月 6日(周六) 2010年3月 7日(周日) 2010年3月13日(周六) 2010年3月14日(周日) 上午9:00—下午3:00 (中午不休息)
三、领取《社保卡》需提供如下材料: 本人领取:《存档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 他人代领:《存档证》、 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二人复印件(A4) 提示: 1、请将从海淀人才网站查询获得的 “编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领取时间正值周六和周日,本办公楼的商服中心可能不对外办公,请领取人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3、只需复印身份证上有相片一面的内容(A4);他人代领的,两个身份证可以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特别说明: 集中领取日,恕无法咨询、办理与“领取《社保卡》”以外的问题和业务。
五、从2010年1月1日至领取《社保卡》前,发生有医疗门诊、急诊费用的(仅限目前仍是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 目前仍是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务请在集中领取《社保卡》当日,递交“医疗票据”(详情请看如下第六项);否则,领卡前“发生医疗费用”不列入报销(累计)范围,等同放弃享受医疗报销政策。 递交“医疗票据”、并领取《社保卡》,5个工作日后,方可开始启用《社保卡》就医。 特别说明:如果医疗保险已经转出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领取到《社保卡》后,应当尽快与现在参保单位联系“医疗票据”报销事项。
六、递交“医疗票据”的要求(只针对2010年产生医疗就医费用的,并且目前仍是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 (一)需提交“医疗票据”范围: 2010年1月1日起发生的,被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就医费用(包括:门诊、急诊);如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应该列入这次“医疗票据”累计范围: 1、就医所在月份没有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 2、没有在医疗蓝本上选定的医院、或北京医疗公开(含专科、中医)医院就医的; 3、2010年1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4、如果是住院、留观转住院的费用:应当在海淀人才正常办公时间内申请报销; 5、医疗保险关系已经转出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领取到《社保卡》后,应当尽快与目前的参保单位联系“医疗票据”事项。
(二)本人应提前核查、整理 “医疗票据”: (1)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码放就医票据; (2)票据上必须有“上传号”、“手册号”、“收费章”,缺一不可; (3)票据上含“药费”的,必须对应有“处方”(或药方);票据上含“药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必须对应有明细。 (4)“诊疗费”可以单独集中码放(“挂号费”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三)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打印(A4)并填写《医疗报销收取材料明细列表》(可点击下载),以减少现场填写和排队等待时间。
七、(集中领取)办公现场流程: (一)领取《社保卡》:务请按自己对应的“编号”柜台排队; (二)提交“医疗票据”(仅限符合上述第五项、第六项的人员); (三)凭《社保卡》领取宣传材料。
八、如何正确使用《社保卡》: (一)领取《社保卡》后,参保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的使用说明及宣传材料; (二)领取《社保卡》时一并递交了“医疗票据”的参保人员,在“医疗票据”没有录入社保中心系统之前(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持《社保卡》到医院就医的话,容易导致医保信息错误,可能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报销费用上的损失。 注:如果近期有看病就医计划的参保人员,应当选择先看病就医,在提交“医疗票据”后,领取《社保卡》。 (三)鉴于今年是《社保卡》发放的第一个年头,相应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与实施过程中,建议大家去医院就医时同时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和《社保卡》。 (四)北京市的社保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过渡中,因此,参保人员应多关注新闻、网络上对于《社保卡》的宣传;关于社保政策方面的疑问,也可以直接拨打北京市社保政策热线咨询电话:12333。 海淀人才接到社保中心的新政策、新规定的同时,也会第一时间在海淀网站上公布。 (五)可以正常使用《社保卡》并享有医疗报销待遇的前提条件,依旧是:参保人员应确保逐月正常缴纳社保费用(医疗保险)。
九、这次可以领取到《社保卡》参保人员仅包括: 2009年约2月份前在海淀人才正常缴纳医疗保险且不需要进行“个人信息二次采集比对”的参保人员。
十、这次(首批)无法领取到《社保卡》的大致原因: 海淀人才的参保人员(正常缴纳医疗保险),但从海淀人才无法领取到《社保卡》(社保中心下发),造成这种情形的大致原因有如下: (一)2009年2月以后与海淀人才签定代办协议(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海淀人才的)。建议 1、如果是从其他单位转至海淀人才缴纳保险的,可以先联系原单位确认一下,是否有本人的《社保卡》; 2、如果是2009年2月以前没有在北京缴纳过医疗保险,2009年2月后在海淀人才初次开始缴纳医疗保险的,请耐心等待。
(二)社保中心要求进行“个人信息二次采集比对”,需要进行“二次比对”的大致原因(可能)是: 1、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系统中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吻合(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 2、2009年2月以前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要尽快向参保单位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白色背景标准证件彩色照片(不能使用快照)。 已经递交过相片、身份证复印件的,请耐心等待。 3、其他不明原因:应向参保单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白色背景标准证件彩色照片”外,还应耐心等待。
(全北京市普及《社保卡》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需要大家给予适当的理解、耐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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