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负责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淀人才)委托存档的非公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以及存档人员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一)办理条件
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须为已在海淀人才存入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原单位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海淀人才《存档证》或《存档通知单》。
(三)办理程序
1.党组织关系由中央各部委所属或京外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开往: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原单位党组织—中共海淀区委组织部—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中共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2.党组织关系由北京市属(含北京地区各高等院校)单位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开往: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
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原单位党组织—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中共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3.党组织关系由本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中共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流动党员证》。
(二)办理程序
1.党员人事档案调出时党组织关系应同时转出,须持以上材料并提供接收单位党组织的详细名称;
2.海淀人才党委开具组织介绍信转往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由中共海淀园企业工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调入单位党组织。
三、预备党员转正
(一)所需材料
1.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
2.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工作表现鉴定。
(二)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由预备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表现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报海淀人才党委;
2.海淀人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支部大会决议、本人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审核,批准后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3.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原单位党组织未按期履行转正程序,其转正期限已超过6个月的,应在原单位解决转正问题。
四、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8:00
五、受理时间:010-8850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