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入
①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后,海淀人才开具《商调函》并提供《生育表》;
③持《商调函》和《生育表》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
④存档人持档案、原单位开具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转入表》、《生育表》等送交海淀人才审核;
⑤接收档案后海淀人才开具《转入通知》,并由经办人转交给委托存档单位人事部门保管。
2.调出
①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后,海淀人才开具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
③申请人持人事关系、《转出表》到海淀人才档案出库窗口提取人事档案。
注:如果原委托存档单位已被注销、查封,调出人持本人身份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接收单位的有效调函办理相应调出手续,并补交个人所欠存档费用。
3.本区调整(集体转集体)
①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后,海淀人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海淀人才开具《转入通知》,由经办人送交给新的委托存档单位人事部门保管。
4.集体存档转个人存档
①委托存档单位和存档人向海淀人才人事档案服务窗口送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受理后,经办人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个人存档表》;
③存档人缴纳个人存档费后,在海淀人才服务窗口领取个人《存档证》。
六、收费标准
存档费:20元/人/月。个人存档需在办理手续时预交至少三个月个人存档费。
七、海淀人才提供的常用表格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8:00
九、联系电话 010-6894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