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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 社保代办服务部。
二、受理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2、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3、《关于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83号); 4、《关于调整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试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67号); 5、关于印发《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86号); 6、关于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扣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5]90号。
三、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社保转入海淀人才):
1、海淀人才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持有《存档证》;
2、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六个月。另:如符合社保“提前退休”政策,欲申请“提前退休”,须:在海淀人才签定代办协议并正常扣款六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提前退休”。因为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办理退休手续前期准备”都需要有较长的时间周期。
四、海淀人才可以代办社会保险种类、缴纳方式:
按照社保中心的规定,海淀人才只可以代办:
“医疗、养老、失业”三险,且同期一并办理。
保险起缴时间:当月(如在18日前签定协议);海淀人才无权补缴各项保险。
缴纳方式:社保中心通过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帐号,逐月划扣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向海淀人才申请(协议)代办社保缴纳的手续:
第一步:向“海淀人才流动部”办理“个人存档”;
第二步:与“海淀人才社保代办部”签定代办保险协议,需准备材料如下:
1、海淀人才的《存档证》;
2、18位号码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4、本人凭18位号码身份证向《北京银行》申请办理的:《京卡(借记卡)》;
5、如以前在京缴纳过医疗保险的,另需提供《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
6、必须本人签定代办协议,他人代签无效。
提示:在京参加过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提前敦促原参保单位向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出手续(即:减少)。注:不需要向海淀人才提供相应材料。
上报时间:每月18日前签定代办协议:海淀人才于当月向社保中心上报,保险从当月起缴、下月扣款。(海淀人才无权受理补缴)。
注:如(遇节、假日等其他原因致)社保中心临时调整“上报时间”时,应以海淀人才网站或办公现场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从海淀人才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或停缴(即减少):
需提供:当初与海淀人才签定的社保代办协议原件。
如退回协议原件的话,可以由别人代办;如原协议丢失,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登记。
海淀人才将“减少”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并录入系统后,新的接收单位才可以办理“增加”手续。
时间:每月12日前登记申请办理转出的,海淀人才承诺于当月18日后办理完毕“转出”手续。
注:如(遇节、假日等其他原因致)社保中心临时调整“上报时间”时,应以海淀人才网站或办公现场通知的“时间”为准。
七、申请办理失业转街道手续:
第一步:如果是通过海淀人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当初与海淀人才签定过的社保代办协议原件;
2、银行出具:银行对帐单,可显示近期“月扣”情况;
3、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名称.
第二步:海淀人才将“失业”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在约定的工作周期内,从社保中心领取回《保险转移单》;
第三步:申请失业人员持《存档证》来海淀人才先领取《保险转移单》;再凭《存档证》、《保险转移单》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第四步:将《转移单》、档案交至“失业”审核部门(区职介中心、户口所在街道)。
八、医疗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方式:
按照社保政策,“灵活就业类”的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生效期间、在选定或指定医院就医的话,可享受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不含与生育相关的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治疗项目)。
1、门诊:(含急诊)
从2009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报销。
门诊起付线:1800元/年(即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800以上部分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门诊报销比例:50%(如在社区医院就诊,为70%)。
2、住院:
住院起付线:1300元/次;
住院报销比例:85~98%之间(因就诊医院等级不同、住院费用的多少而不同)。
手工报销:如医院未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由参保人员垫付“医保”应承担的费用,并符合“医保”规定报销情形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的代办或经办单位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截止时间:2010年1月10前受理2009年度内发生的就医费用;逐年类推。
(具体报销的范围、时间、方式及相关规定请多关注社保中心的相关规定)
九、咨询、了解社保政策的渠道:
1、北京市社保政策咨询热线电话:12333;
2、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简称:海淀社保中心)联系电话:82071188;
地址位于: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1层;
3、海淀人才社保代办部:
作为社保代办机构,就“灵活就业类”保险政策方面的解释仅供参保人员参考,如有社保中心政策和解释不一致的地方,应以社保中心解释为准;
4、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的方式获得一些社保政策及社保相关知识。
十、办理退休: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干部55岁;男:60岁。
达到退休年龄的“海淀人才”的参保、存档人员,应在生日前两个月向“海淀人才”提出书面申请。
十一:特别提示:
(一):参保人员应多留意逐月的银行扣款情况:
对于“灵活就业类”参保人员来说,每月银行帐号的正常扣款完成,才是参保人员与代办机构共同努力的目标。银行正常划帐表明:“月扣”:为上月的养老失业保险;“医扣”:为上月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人员应多关注海淀人才网站的宣传、通知:作为社保的代办机构,我们会第一时间将社保中心传达的新文件、新精神公布在海淀人才网站上。
十二、联系电话: 010-6894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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